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99.“耶和华希伯来人的神这样说”表来自主,就是教会之神的一个命令。这从“说”和“希伯来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说”是指一个命令(参看7036, 7107, 7310节);“希伯来人”是指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因而是指教会(5136, 5236, 6675, 6684, 6738节)。“耶和华”当在圣言中被提及时,是指主(参看1343, 1736, 2921, 3023, 3035, 5041, 5663, 6280, 6281, 6303, 6905, 6945, 6956节)。在圣言中,就神性良善而言,主被称为“耶和华”,因为神性良善是神性本身;就神性真理而言,主被称为“神的儿子”,因为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发出,如同儿子来自父亲,也可以说从神性良善而生。不过,有必要详细说说这是怎么回事。当主在世时,祂使得祂所取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那时称神性良善,也就是耶和华为祂的父。祂之所以如此行,是因为如刚才所述,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发出并出生。但主完全荣耀了祂自己之后(当祂在十字架上经历最后的试探时,这事便成就了),祂将祂的人身也变成了神性良善,也就是耶和华;神性真理本身由此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这神性真理就是那被称为“圣灵”的,是从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由此明显可知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是什么意思:
圣灵还没有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被称为“父”的,是神性良善,被称为“子”的,是神性真理(参看3704节)。
6880.“我是自有永有的”表宇宙万物的存在和彰显。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我自有”(I AM)是指存在;由于唯独祂是存在,故经上以“我自有”作为一个名字。“我自有”之所以出现两次,也就是说,“我自有永有”(I AM WHO I AM),是因为一个表示存在,另一个表示彰显。因此,一个表示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另一个表示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因为神性人身从神性本身彰显。但现在就其人身而言,主已变成神性存在,也就是耶和华了,那么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由神性存在所产生的神性彰显。由此可见,神性存在若不通过神性彰显,就无法与任何人接触;也就是说,神性本身若不通过神性人身,就无法接触,而神性人身若不通过神性真理,也就是圣灵的神圣散发,就无法接触。这一点由约翰福音(约翰福音1:3)中的话来表示,即:万物都是藉着圣言造的。在人看来,神性真理似乎没有这种性质,即:任何事物都能通过它产生;因为人们以为它就像一种声音,从口唇发出后就随风飘散了。而事实完全不是这样。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才是某种实实在在的真实事物。这种事物具有这样的性质,一切事物皆从它产生,一切事物皆靠它保持存在;因为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宇宙中最真实的事物。这就是神性真理的性质,神性真理被称为“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或圣言造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